Friday, May 28, 2010
非华人不可?
还没有开始这篇文章前,先看看这一张照片。在面子书找来的,哈哈,希望没有侵权啦。当帮助不再仅仅是出于同情,而是出于本能时,这个世界才能温暖起来~很有意思的一句话。
师范学院举办了一场学生委员会选举,其中最高的六个理事有两个华人参与竞选。我把票投给了两个华人,希望他们能够代表我们华人,争取我们的权益。选举后,这两个华人同学却没有当选,其中还有一个只差了三十票左右。
我觉得很可惜,如果他们当选的话多好,有华人在里面会比较好。
可是我后来想想,我这种思维不对啊。这种思维不就落得跟马华一样了吗?马华总是说,投给我们,我们有固打制,我们四个部长,华社需要什么,我们可以代你们传达。你们投给我们,有人在朝好办事,朝中不可以没有华人代表。
但是为什么我们要听他的?为什么一定要华人的代表才能够帮华人说话办事情?难道其他种族的人就不能够帮我们说话办事情吗?“非我族类其心必异”,这句话,这个想法害惨了多少人?人们的心,岂可因种族而异?
所以,我们要打破这个想法。我们不能再困在这个框框里面,我们不能一面说我们支持“一个马来西亚”,另一面却不相信我们的友族同胞能够代表我们。美国是个大熔炉,有红种人,白种人,黄种人等等,他们把票投给了黑种人,因为他们觉得虽然种族不一样,奥巴马却可以做事情,可以代表他们。这一点我们要向美国人看齐。
如果赢了两位华人同学的候选人能够帮我们争取我们的权益,那两位华人同学没有当选又有什么值得好可惜的呢?我们投票给候选人,不要因为候选人是华人。我们要投票的人,是肯做事能够做事的人,能够代表我们的人。
不过还是希望,两个华人学弟,继续加油啦!
(p/s:几个星期前的文章,忘了Post,现在补上~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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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思维正确。只是,我暂时还看不出JPP有什么作为。
其实,我也不懂他们做了什么,所以我的公民意识还得要增强~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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