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欢拍照。我喜欢狗。贝贝是我的狗。所以,帮贝贝拍照是一件很写意的事情。他年轻力壮,一身乌黑亮丽的毛发,英俊潇洒,帅到把邻家的母狗都颠倒了。(谜音:真的,邻家的母狗都喜欢跑来我家找他玩。)
我对他说:贝贝,我帮你拍照,好吗?做一个写真,正所谓,青春不留白嘛。
他沉默,只是咬着我的手,一句话都没说,算是默默地答应了。
看很多图画,画中女生露出性感的半肩,女生头一回,只看到半边脸的样子,特别美。
所以,我也帮贝贝拍了一张这样的姿势的。加上洒在身上的阳光,更酷了吧?
刚睡醒的时候,他总是习惯拉拉筋骨,再迈开脚步到处狂奔。(谜音:说穿了就是乱跑,加乱小便,害我被妈妈骂,够雪特)
想想,他也应该有一张大头照。所以我就帮他拍了一张。为了拍这张照片,我趴在地上十分钟。他好动,头喜欢转来转去。
很久以前的,他睡得很可爱。睡相有够不好。吼吼。
好啦,拍完了,带你去玩咯。
4 comments:
贝贝我爱你!!!!!!!!!!!!!
还以为是什么写真,哈哈。
它咬你的手,你不會痛嗎?
当然不会痛啦~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