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November 22, 2013

挑战二十一


多谢文杰包报名包载送。XD

Your legs are not giving out. Your head is giving up. Keep going.

这是我在马拉松最后几公里的时候看到的一句话。


本来已经打算停下脚步,用走来完成最后那几公里。虽然很不甘心,但是那刻的感觉是膝盖不是自己的。“不必再撑下去了吧,即使用走的也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。”我跟自己说。我不是梁家辉,脱臼的话可话我就哭笑不得了。


就当我要放弃的时候,看到了那句话,“你的腿没有放弃,想放弃的只是你的脑袋。继续跑吧。”突然觉得多了一股动力。膝盖还是一样的酸痛,但是心里多了一句话,其实你还可以继续跑下去。别放弃。



2013年,过几年再来看看有没有更厉害。XD


用两个小时二十七分钟来完成半程马拉松。最后的阶段把脚步放得很慢,然而很自豪地,自己从来没有停下来过。对马拉松好手来说,或许二十一公里并不是什么,不过这一次的二十一公里却是我跑过最远的距离。


自我突破的感觉很好。虽然旁边的王乌龟一直在嘲笑我跑得。我跟他应该是前世冤家,总喜欢射来射去。不过他实力倒是很强的,用一个小时多的时间就跑完了二十一公里。赢过我好多,我连他的背影都看不到。本来还说如果看到他的话要推他下海的。


今年都是在挑战自己的极限。从去年槟城大桥的十公里,到Newton run 的十二公里,江沙的十五公里,Adidas的十七公里,到这一次的二十一公里,还有十二月最后一场的二十五公里。慢慢地向我的目标,全马拉松前进!



海贼王踢球!XD



文杰说,四十二公里不是开玩笑的。我也知道。像这一次的二十一公里都跑到半死了,四十二公里是二十一公里的两倍。没有必要拿命来拼搏。跑个全程四十二公里的马拉松,最少六七个小时吧?


我知道。想到很久以前,我连自己十公里是否能够跑完都很怀疑,更别说二十一公里了。可是,二十一公里我完成了。是很半死,但是还没有死嘛,还健健康康的。脚酸痛了一天就好了,康复能力快得让我自己都很佩服。


所以,四十二公里对现在的我是很大的挑战,但绝对不是跨不去的距离。有什么好怕的,人家七八十岁也是在跑,难道我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还输给老伯伯不成?我现在不挑战,难道等到七八十岁?


四十二公里,全程马拉松。我会把它列入这一辈子一定要做的一百件事之一,就算只能做一次也好。希望明年就能达到目标。XD



一定要做的一百件事


让心沉淀。清晰的心才能够看清楚自己。


一切都是最美好的安排。一切安好。


祝福自己。祝福所有跑步的人。


谢谢你。对不起。请原谅。我爱你。


XD

2 comments:

yy_why said...

salute! =)

yy_why said...

salute! =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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