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ugust 28, 2009

钻进狗的世界——读《再见了,可鲁》和《这些年,二哥哥很想你》



小时候,我很怕狗。在路上遇见狗,就会双脚发抖。无法忘记那一次到亲戚家去,他家里养了一只小狗,关在笼子里面,看见我的造访,吠个不停。我问亲戚:诶,它会不会跑出来咬我啊?亲戚说:“甭担心啦,它不会咬人啦。”说着就兴致勃勃要去开狗笼。仿佛他养的狗是跟他心灵相通的,说不咬,就不咬。“你别跑哦,你不跑它就不咬你。”“噢噢噢~”我唯唯诺诺。狗疯狂地冲了出来。心里念着阿弥陀佛,半步不敢移动。结果那条不咬人的狗跳上来我的大腿,狠狠地留下齿迹,刻下我童年的阴影。

一直不敢碰狗,狗,最好离我远远的。直到遇上我那喜欢狗儿的女朋友。

隐儿家里养着一条狗,叫卡比。它总是看我不顺眼,把我吠个不停,我想他应该是妒忌我比他帅,抢走他的小女主人。吼吼,一定是那样。

一个机缘下,有机会养狗。叔叔给了我们家一只狗儿。说这种狗很好,长大了很会看门。从此,我跟狗儿系上不解之缘,给他安了个好听的名字——贝贝。有时我还会连名带姓叫他:“陈贝贝!”。因为隐儿,我尝试不去怕狗,然后机缘巧合下养了贝贝,然后开始对狗狗有了兴趣。于是在这一个星期的假期,看了两本狗狗的书,一头钻入狗的世界。

《这些年,二哥哥很想你》是九把刀的书,里面写着九把刀和狗的故事。九把刀的狗叫做柯普马,取自运动鞋的名字——Puma。陪了刀大十四年,刀大把他当成自己最小的弟弟。甚至睡觉时,也把他抱上床,任他在床上小便。(哇,真羡慕,如果我把贝贝抱进来家里,肯定给我妈妈骂死)从题目来看,这一本书应该是写刀大对普马的思念和他们之间的故事。可是中间穿插了许多刀大和初恋女朋友——毛毛狗的故事。好像有点走题的感觉,主角不是普马,而是毛毛狗。可是刀大毕竟是刀大,就像金庸小说里面的欧阳锋,即使练错了九阴真经也能够打遍天下无敌手,乱写一通也可以写得让我时而狂笑不已,时而感动到落泪。尤其是在最后普马去世,毛毛狗离开的时候,更让我眼泪一直掉个不停。普马陪了刀大十四年,陪着刀大读书,一直到刀大走向全世界最强的故事之王。九把刀一直相信普马会投胎转世,称为他的侄儿,或者将来成为他的儿子。我也相信投胎转世,想着如果有一天我的贝贝去世了,也希望他真的可以投胎来做我的儿子。

《再见了,可鲁》是跟豪坤漂来的,豪坤也是好狗之人,最近刚升为爸爸。孩子的名字,取为安乐,尚为正常。(哇,他为他的狗儿取名咕咕,够邪恶的说)《再见了,可鲁》是一本关于导盲犬——可鲁的故事。在日本,导盲犬的工作就是确保盲人步行时的安全,告知障碍物的存在。这本书的字不是很多,多的是照片,那个摄影师毅力真强大,从可鲁一出生到去世,整整十二年,都一直在跟拍。九把刀说:狗的“人生意义”就是不停地吃吃跑跑跳跳。可鲁的“人生意义”不一样,比起其他狗够显得更为重大,他是一只导盲犬,他把工作当做当成是“游戏”来享受(书本是这样说啦)书本说,“基本上狗是乐于工作的,所以一些关于导盲犬的训练,忠于主人命令之类的教育等,对狗来说都是件愉快的事情。或许看到这些严格的训练会觉得狗狗好可怜,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。”不过看到最后,我还是觉得导盲犬很可怜。第一,导盲犬必须经历好多次的离别,而且离别后大多数是不会再看到了。第二,好的导盲犬必须要经过很久很多很严厉的训练。第三,导盲犬不能对身边的事物太感兴趣。导盲犬必须很有耐性,可以乖乖坐着等主人。

狗狗本来就是要做工为人们服务的,看门打猎,当个导盲犬不是大不了的事情啊。可是我就是不喜欢这个样子。我喜欢我的狗,喜欢他很有个性的样子:叫他,他不来;叫他坐,他一连不屑的样子走来走去;要他慢慢吃,他却总是狼吞虎咽。圈着他总是让我感到对不起他,所以我常常把他放出来,自由自在地逛花园。

呵呵,希望我结婚的时候贝贝可以当我的证婚人,因为是他见证了我们的开始哦,然后将来如果能够的话,投胎做我儿子,和卡比一起来。



最近太平一直在下雨,阴阴的,配合中元节?冷冷的天气,窝在家里,喝杯温温的饮料真是件幸福的事情。

2 comments:

清影 said...

一直都很喜欢狗。有灵性。

董百勤 said...

看完咯?几时借我,哈哈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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